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加强纪检监察、巡察和审计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协调配合,全面提升监督合力,5月24日下午,青岛农业大学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在主楼十楼会议室召开纪检监察、审计、巡察工作联席会议。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青岛农业大学监察专员刘明瑛主持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审计处、巡察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校纪委、审计处、巡察办公室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青岛农业大学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参会人员联系学校实际就如何落实该办法进行了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
刘明瑛指出,学校制定《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有力举措,对于进一步整合学校监督资源力量、织密监督网,切实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明瑛强调,一要强化联动意识,齐心协力推进三个监督有效贯通融合。纪检监察机关、巡察工作办公室、审计处在制定本年度纪检监察、巡察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过程中,应互相协商对接,对可协同推进的项目,三方在计划安排时予以优先考虑;审计处根据纪检监察、巡察工作要求,在安排审计项目或确定审计重点内容时予以考虑。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处可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巡察工作办公室提供被审计单位相关情况;开展巡察前,巡察工作办公室可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审计处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二要深化部门业务协作,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巡察工作办公室在工作中涉及到财务、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可商请审计处协助;审计处对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或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的情形,可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协助;巡察工作办公室对被巡察单位不配合巡察或不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情形,可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巡察工作办公室、审计处在各自监督中发现存疑的问题线索,可以互相提请对方提前介入和共同研判。三要共享监督成果,使三个监督有合力更有威力。巡察工作办公室、审计处在监督中发现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以及其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办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巡察工作办公室、审计处。对隐瞒、截留问题线索、发生失密泄密问题或以问题线索谋私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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